消防安全評估是指對建筑物、構筑物、活動場地等消防工作對象的消防安全狀況進行分析和評價,即對這些對象存在的潛在不安全因素及其可能導致的后果進行綜合度量,從而采取措施消除或降低火災風險的過程。
我司可根據企業性質,按照科學合理、定性定量相結合的評估理念,對評估對象展開評估工作,并提供有針對性的改進建議。我司的使命是讓天下的建筑不怕失火,保障我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在建設工程的開發、設計階段所進行額風險評估,用于指導建設工程的開發設計以期在建設工程的基礎階段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設工程的火宅風險。
在建筑工程竣工,即將投入使用前或已經投入使用運行時所處階段的風險評估,用于了解建筑的現實風險,以期采取降低風險的措施。
一般施用消防現狀安全評估的場所為:
①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公共娛樂場所;
②民航、鐵路、汽車的候車室(客運站);
③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④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場所;
⑤高層、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
⑥其他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單位。
消防安全評估一經采用,當被評估對象的用途、環境條件等發生改變或消防安全評估的初始條件不一致時,應對其結果重新進行評估。
在對被檢單位完成消防設施檢測后的3個工作日內,提交《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若檢測單位存在故障或待整改的問題,待甲方單位完成整改,復檢完成后提交《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檢測標準嚴格按照消防規范及要求執行。
在消防檢測和維保過程中不干擾使用單位的正常管理和運營。
過審保障。